学生对本人诚信档案的校方维护部分如基本信息、学习成绩、不良记录等,记载内容有异议,可使用“信息申诉与变更”功能即时向辅导员、学生处管理员等提出申请变更请求。学生处等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做出撤销记录、修改记录和驳回复议请求等答复。异议信息经核实确有必要更正的,及时予以更正;异议信息经核实无需更正或学生无法提交有效证明的,以校方处理意见为准。
信息申诉是指诚信档案拥有者(学生或社会人士)发现自己的档案信息有跟现实不相符或与校方(或用人单位)记录存在异议时,向共建单位(学校或用人单位)或第三方平台发出申请对其信用信息进行修改更正的过程。
进行信息申诉时,首先要正确选择申请申诉的单位,就是要向自己所在的学校(社会人士为所在的用人单位)发出申请,这样具有申诉处理权限的管理人员才能接收到同学发出的申请;然后选择所要申诉的信息内容,填写申诉原因;有证明材料的,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。